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8年底前實現貨車年審、年檢和尾氣排放檢驗“三檢合一”。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對貨運車輛推行跨省異地檢驗。政策一公布,立即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交通運輸部回應稱,將加快推進貨車“三檢合一”,確保年底實現。
短短幾天,已經相繼有江西、青海、安徽、山西、甘肅、陜西等省份行動起來,出臺當地貨車檢驗檢測改革工作相關規定。
江西
貨車安全技術檢驗(安檢)和綜合性能檢測(綜檢)依法合并,主要在三個方面做了調整部署:
一是統一檢驗周期和標準,貨車檢驗檢測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檢驗周期;貨車安檢統一執行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檢驗項目、方法、標準和報告全國統一。
二是整合重復檢驗項目,整合貨車安檢、綜檢項目,優化檢驗檢測流程,不得重復檢驗檢測、不得重復收費。
三是加強檢驗信息共享,推進貨車檢驗檢測機構計量認證、系統聯網及檢驗檢測數據信息共享。
青海
一是落實道路貨運車輛檢驗檢測同檢項目合并,實行“一次上線、一次檢測、一次收費”。
二是統一道路貨運車輛檢驗檢測周期和年檢年審時間。
2018年1月1日起,道路貨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統一的檢驗檢測周期,以該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周期為準。2019年6月1日前,道路貨運車輛年審時間與年檢時間實施統一,其年審日期統一為車輛行駛證年檢日期。
三是落實普通貨車省內異地檢驗檢測。
道路普通貨運車輛可在省內任意一家綜安檢機構辦理檢驗檢測業務,省內任何一家安檢機構和任何一家綜檢機構檢驗檢測數據互認,不重復檢驗檢測,方便道路普通貨運車輛開展省內異地檢驗檢測業務。
山西
加快落實道路貨運車輛檢驗檢測結果互認,統一檢驗檢測周期;著力推進全省綜合性能檢測機構聯網,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在省域內異地檢測。
安徽
自2018年起,貨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統一的檢驗檢測周期,貨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具體以該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周期時間為準,檢驗檢測完成時間以全部檢驗檢測項目完成的當日核定。
普通貨運車輛可在省內的任一家綜合性能檢測機構辦理綜合性能檢測業務,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檢測手續。普通貨運車輛在辦理異地檢測時,應向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提交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和送檢人員身份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人為阻礙普貨車輛實行省內異地年審。
安徽省還將推行貨車預約檢驗檢測,鼓勵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提供預約檢車服務,增設預約窗口和檢驗檢測通道,方便貨車“隨到隨檢”。
甘肅
自2018年起,甘肅省道路貨運車輛綜檢和安檢實行統一檢驗檢測周期,貨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具體以該車輛的安檢周期時間為準。
陜西
2018年5月17日起,陜西省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開始合并道路運輸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中涉及安全檢驗檢測項目,實現“兩檢合一”(安全技術檢驗、綜合性能檢測合一)及異地檢測。
陜西本省車籍的普通貨運車輛可在全省的任意一家具備法定資質的綜合性能檢測機構辦理綜合性能檢測業務,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檢測手續。
對于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出具的“綜合性能檢驗報告單”,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予以采信。普通貨運車輛在辦理異地檢測時,應向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提交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和送檢人員身份證件。